浙江萧山出租车命案18载:疑罪从无法则步履沉重

2013年05月04日00:00  北京青年报
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资料图片) 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资料图片)

  五青年陷劫杀出租车司机案“疑罪从无”法则步履沉重———

  “4月28日,“浙江萧山五青年劫杀出租车司机案‘最后一名’案犯”王建平获假释。2012年,该案出现新线索;2013年1月4日,浙江省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此时,五案犯已在狱中度过17年。刑罚,已经改变了这五位年轻人的人生,也改变了他们家庭的命运。

  “没有证据任何时候都要翻案的。”这句话出现在1997年10月18日许德法、任德辉两名律师的辩护词里。

  “严打”背景下“命案必破”的压力、刑讯逼供获得的口供、辩护过程中疑似事先“定调”要做“有罪辩护”、二审依然选择“疑罪从轻”……诸多环节的次第推进叠加,让这起疑点重重的案件,最终导致3人被判处死刑、后又改为死缓。“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在实践中贯彻得并不如想象中那么顺畅。

  2013年3月5日,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有错必纠,这点是不会动摇的。””

  回家后有选择地“沉默”

  “我现在这个样子还能干什么?谁会要我?”田伟冬说自己刚出狱的时候连手机都不会使。

  “我现在不能说什么。我正在等待一个满意的答复。”坐在自家的厨房里,欢潭村村民田伟冬说。

  田伟冬已经于2013年1月11日刑满释放,是五个嫌疑人中回家最早的。他总共坐了18年的牢,从一位21岁的年轻小伙儿,变成了一位39岁的中年人,无妻无子无工作。“我现在这个样子还能干什么?谁会要我?”田伟冬说自己刚出狱的时候连手机都不会使。

  他早已知道浙江省高院对自己案子复查的事情,所以面对络绎不绝的媒体记者,他有选择地保持了“沉默”——涉及案件的事情一概不说,“你要知道,我们还在等他们的说法,我也要看情况再决定。”对于他来说,青春已逝, “清白”是对自己过去的告慰,而如何生活才是未来务实的道路,但是这需要国家来负责,例如国家的赔偿,自己将来的工作……

  不只田伟冬,另外四名当事人的家属也是同样出言谨慎,有所忌惮。因为当田伟冬已经跟家人一起期待法院复查结果的时候,这些家属却还在家中等待着他们的出狱,以期过一个真正团圆的春节。

  陈建阳的家位于欢潭乡方山村,与田伟冬家相距不远。他60多岁的父亲靠一个人打工攒的钱,在原有的老房上翻建了一栋小楼,今年终于彻底装修完工了。“我就想着孩子回来,在这个小楼里过个团圆年,也是一种欣慰。”陈建阳的父亲说他家为此还向亲戚借了数万元。

  欢潭村朱又平家的小楼却是四白落地,除了他父亲的遗像。“我希望孩子能够春节前回来,给他父亲磕一个头。”陈建阳的母亲李莲清说。

  1995年的两起抢劫案

  此案发生后,萧山开始了长达近两个半月的严打整治行动。《萧山日报》曾经报道:截至1995年5月,百余名犯罪分子被收容审查。

  与李莲清同在欢潭村的田月珍,是田孝平的母亲。她说出事后她买菜的时候遇到李莲清,对方都不跟她打招呼,低头而过,而缘由就是在1995年的两起刑事案件中,作为第一个被抓走的嫌疑人,田孝平指认了包括朱又平在内的另外四个人。

  那是两起抢劫杀人案。

  1995年3月20日下午1点左右,萧山农垦一场16队四号桥南的机耕路边,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被杀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97】浙法刑终字第520号)提到:“徐彩华因头面部及颈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而机械性窒息死亡。” 这一天,也正好是萧山市开始召开“两会”的日子。在这起案件中,凶手抢走了现金600余元、金戒指2枚、金耳环1副、数字传呼机1只。

  此案发生后,萧山开始了长达近两个半月的严打整治行动。《萧山日报》曾经报道:截至1995年5月,百余名犯罪分子被收容审查。这年6月,萧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夏季治安工作会议上曾提到,“对车匪路霸、抢劫、重特大盗窃案件要加大破案力度,快侦快破。”

  然而三个月后的8月12日,萧山坎山镇清风加油站东侧路段,又一名叫陈金江的出租车司机被杀害。同一份判决书里如此描述:“陈金江被卡颈、勒颈及锐器刺伤腹部使肝破裂,造成机械性窒息合并大失血死亡。”这桩案件中,凶手抢走了人民币800元。

  三天后,萧山警方在报纸上刊登了声明,希望知情者提供线索。声明中提到了陈金江的出租车当时搭载两名男性乘客从绍兴柯桥开往萧山,其中一人身穿淡蓝色长袖衬衫,背一黑色牛筋包。

  即便如此,两个案件仍然没有头绪,这种情况又持续了两个月。

  “过去有过一个口号,就是‘命案必破’,这实际是一种理想化的目标,盲目追求百分之百的破案率是不切实际的。从法院角度来讲,对‘命案必破’是持不赞成态度的,它不符合实事求是,能保持一个比较高的破案率就很不错了。”18年后的3月,现任浙江省高院院长的齐奇面对媒体记者采访时说。

  “主动招供”还是“刑讯逼供”

  田孝平被捕后,警方在欢潭乡等地还对村民进行了排查。陈建阳的家人说当时警方主要排查的就是20岁左右名字里有“建”、“平”和“东”这些字的。

  两个月后,18岁的田孝平被抓走了,原因是伙同他人抢劫了一辆“东风”货车上的两名男子,获得现金195元。田孝平并不是在家里被抓走的,但是5名警察曾经到他在欢潭村的家里搜寻过证据。田孝平的哥哥田永说当时连太公留下的一把宝剑都被怀疑为凶器,而田永买来的一件白衬衫因为上面有印迹也被拿走,那件衬衫他总共才穿了两次。

  田孝平被捕后,警方在欢潭乡等地还对村民进行了排查。陈建阳的家人说当时警方主要排查的就是20岁左右名字里有“建”、“平”和“东”这些字的。当时,陈建阳在老家这边还做着卖水果的生意。“如果他杀人,听说田孝平被捕了,他为什么不跑,还配合警方去调查?”陈的家人说。

  20岁的宾馆门卫陈建阳、21岁的饭馆厨师田伟冬、19岁的水电工人王建平和20岁的轧钢厂工人朱又平随后相继被带到了萧山公安局去协助调查——田孝平也指认过他们。对于指认,律师许德法和任德辉在二审的辩护词里曾提到,在后来一审的庭审上,田孝平曾说,“一半是我指认,一半是公安人员指示我的。”

  实际上,五个人里,朱又平、田伟冬、田孝平、陈建阳所在的欢潭乡位于萧山正南郊区,而王建平老家石岩乡湖东村位于萧山西南郊区,两地相距近30公里。王建平曾在他的申诉书里提到他和田孝平只是在一审庭审现场才见过。他和陈建阳则是1994年在萧山环卫汽修所做学徒时认识的;陈和田伟冬有亲戚关系,他是在田伟冬的饭馆里见过两次田伟冬,后来也在这里见过朱又平。

  田孝平的家人在探望他的时候并不谈论案子,但是他们不相信田孝平杀人并且主动栽赃无辜的人;而田伟冬和王建平却都曾直接对律师提到了自己遭遇的刑讯逼供。

  田伟冬的二审律师辛本峰介绍田伟冬和陈建阳虽然承认1995年9月2日在城厢镇一居民家中盗窃彩电、香烟等物品,但是并没有承认参与那两起抢劫杀人案件。为此,田遭到了警察的殴打,田由于忍受不住,甚至咬断舌头试图自尽。后经萧山第一医院抢救才保住性命,但是舌头上留下了伤口。

  王建平在自己的申诉状里也提到了自己的遭遇,“一进去刑警队就把我当成突破口,经过四天的酷刑审讯(棍打、打断再打……不给睡觉)……几次撞墙没能了断自己,过度的痛苦使我不得不想方设法招了再说……”王建平称警方有意无意向他透露一些作案细节,他根据这些细节编造了作案过程。

  “刑事上的冤错案件,基本都与刑讯逼供有关。大多数可能是破案心切,先入为主,主观判断,偏听偏信,靠刑讯取得口供,屈打成招。”2013年3月,齐奇院长在与媒体记者谈论这桩案件时如此说。

  “有罪辩护”还是“从轻辩护”

  在一审的庭审中,并没有一名证人出席,至于案件中所涉及的尖刀、绳子、包等证物也都没有出现。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陈光中,中国诉讼法学奠基人之一,他领导的团队在这次刑诉法的修改过程中,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约三分之二的修改建议被采纳。

  2012年3月他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曾经提到“疑罪从无”是在“最后时刻”写进《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并认为“疑罪从无”是这次刑诉法修改中的四大亮点之一。此外,正是这次修改,刑诉法废除了收容审查制度。

  不过,当时田伟冬他们还在收容审查。6个月后的9月28日,田伟冬、田孝平等5人被正式逮捕,关押在萧山看守所。将近一年后的6月23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萧山市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举行了第一次庭审。也是在庭审上,王建平、朱又平的家属才在时隔两年后第一次看到了他们。

  根据许德法、任德辉两名律师的二审辩护词中的描述,在一审的庭审中,并没有一名证人出席,至于案件中所涉及的尖刀、绳子、包等证物也都没有出现。事实上,整个庭审中,公诉方只出示了一块砖头大小的石头作为徐彩华一案的凶器证物。

  在庭上,只有田孝平认罪,并最终判处无期徒刑;而其他四人均不认罪,并当庭翻供,最终田伟冬、陈建阳、王建平被判处死刑,朱又平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后,除了田孝平外,其余四人均提起上诉。

  对于田孝平的判决和不上诉的决定,田孝平的哥哥田永说当时只想着能够保住一条命就成,而律师在跟他们沟通时,“保命”也成为了最主要的目标。但是对于其他四家来说,一审中的大部分律师做的都是“有罪辩护”。

  虽然这些律师是嫌疑人家属在萧山自己掏钱找的,但是后来他们对这些律师产生了怀疑。王建平的舅公王吾潮一直与王的辩护律师联系,他认为一审律师中有4个人来自启明律师事务所,而这个事务所隶属于萧山司法局,所以很有可能这些律师已经受到了上方的压力或者指示。

  他说王建平的律师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他们,在一审庭审中,辩护律师的辩护词非常短,并且没有对公诉人提出的指控进行争辩。他转述陈建阳的律师凌为健的话说,“这完完全全是个冤案,但没办法说;这个案子定了调子,要做有罪辩护。”

  在王吾潮的心目中,这些一审律师里,只有凌为健是一位有勇气说实话的好律师,并且担任了陈建阳的二审律师。但是,凌为健后来在一次车祸中不幸殒命。

  今年1月,《南方周末》在报道中提到一位一审辩护律师说,“我们的辩护是‘从轻辩护’,因为发现整个案子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支撑。”该报道隐去了律师的名字。

  今年3月,其中的一名一审辩护律师王建军对本报记者谈道,对于辩护的具体细节,他已经忘记了,但是他做了应该做的事情,那些归档的资料能够证明他对嫌疑人的努力,自己问心无愧。他否认当时的辩护是受到了上级的指示,做所谓的“有罪辩护”。

  “疑罪从轻”的二审

  相关法官说,人命关天。这两起案件,共有两名出租车司机被杀死,一审3名被告人被判死刑,如果当年证据真的非常确凿,高院一般是不会改判的。

  二审开庭的时候,已经是刑诉法“疑罪从无”原则确定的第二个年头了。

  辛本峰是田伟冬的二审律师,许德法是王建平的二审律师,二人曾亲自去了案发现场,并且沿出租车行进路线和嫌疑人逃跑路线,模拟了当时事发过程。他们最终决定为当事人进行无罪辩护。

  辛本峰提到这个案子的疑点颇多,例如嫌疑人在萧山郊区作案,但是逃跑路线是向杭州市区行进,并且带着尸体,这与常理不符,等等。

  许德法和任德辉在王建平的辩护词中也对此案提出了9项疑点,包括5名当事人相互不熟,却团伙作案,与常理不符;当事人供词反复,前后矛盾;杀人证物不足……

  今年1月22日的《法制日报》曾报道:“相关法官透露说,1997年,死刑案的核准权尚未收回到最高法院,浙江省高级法院在对该案件的复核过程中,发现该案的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但该案证据确实存在诸多疑点,最主要的是移送过来的材料中没有指纹证据。再说,当时也没有像现在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样的纠错机制。按疑罪从轻原则,省高院最终对5名被告人中的3人从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

  同篇报道中还提到:“相关法官说,人命关天。这两起案件,共有两名出租车司机被杀死,一审3名被告人被判死刑,如果当年证据真的非常确凿,高院一般是不会改判的。”

  当时担任二审审判长的张德宝曾经说过,该案的承办法官、刑庭以及法院的主要领导都参加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将三名死刑犯改判为死缓。

  现在浙联律师事务所的辛本峰律师认为尽管已经有了“疑罪从无”的原则,但是在一段时期里,法院依然还会选择“疑罪从轻”,因为对于抢劫杀人这样的重罪,一旦放错了凶手,法院是无法承担责任的。

  事实上,直到1998年,“疑罪从无”确定的第三个年头,才出现了第一桩本着这项原则进行判决的案子——重庆江津面粉厂厂长刘晓龙涉嫌贪污案。这桩案件也被称为“疑罪从无”第一案。

  “在一些英美法系的发达国家,判无罪司空见惯。一直以来,从我们刑事诉讼的惯性看,如果法院判了无罪,社会上对检察院和公安可能会形成很大的压力,似乎就不得了了。其实,法院判检察院败诉,并不等于就是放纵了犯罪分子。”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3月12日的媒体采访中说。

  被改变的生活

  朱又平在警察的监视下,探望了在医院病床上的父亲,那是他最后一次看到父亲。大约一周以后,他听到了消息——父亲因癌症去世。

  从1995年11月30日被收容审查开始,5位曾经年轻的农民坐了近18年的牢房。18年来,他们的人生、他们家庭的命运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些是无法用语言尽述的,除非你自己尝试一下。”田伟冬说他开始想过死,但后来他觉得要活下去,给自己讨个清白。在狱中,他自己阅读了许多法律书籍,为将来的申诉做准备。

  朱又平则在警察的监视下,探望了在医院病床上的父亲,那是他最后一次看到父亲。大约一周以后,他听到了消息——父亲因癌症去世。母亲李莲清说在朱又平被抓走以后,全家人都在村子里抬不起头,内向的朱父更是不爱言语,最终抑郁成疾,得了绝症。现在,女儿已经嫁到外地,更多时候,她自己居住,到村子上的厂子里磨零件,挣些生活费。

  王建平后来从萧山被转到了新疆服刑。他的父母认为这与王建平倔强的性格有关:“他在监狱里都还说自己是冤枉的,让他写检查,他也不写。后来就去新疆了。”这些年来,王建平的家人也多次带着他写的申诉书到有关部门申冤。

  陈建阳的父亲一直在打工,一方面为了偿还打官司时借的钱,一方面为了盖幢小楼而攒钱,而这小楼也是为了将来出狱的儿子准备的。他和田孝平的母亲一样都希望孩子在狱中争取良好表现,以期减刑。

  18年来,他们似乎已经适应了这样的一种“绝望”的生活,直到2013年1月,他们重新看到了“希望”。

  仍在进行的复查

  当时,王建平没有回家,但是他坐监的地方已经从新疆改回了萧山。王建平的家人也曾经去探望过他。

  2013年1月19日晚,浙江省高级法院发布通报称,2012年公安部门在侦查其他案件中发现1995年3月20日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的线索,认为可能对上述案件的判决有影响。2012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报告。2013年1月4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另据《法制日报》报道,“知情人说,公安机关发现这一犯罪嫌疑人后,通过血液、指纹比对,认定该犯罪嫌疑人才是3月20日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真凶,目前已予以逮捕。”

  继田伟冬后,2013年2月春节前,田孝平、朱又平、陈建阳都陆续回到了欢潭乡的老家。当本报记者试图通过其家人联系他们的时候,家人的回答都是“不在家”。

  当时,王建平没有回家,但是他坐监的地方已经从新疆改回了萧山。王建平的家人也曾经去探望过他。“警察对我们说不许提案子的事情。”王建平的弟弟王建刚说。

  王建平的家人越来越着急了,原本他们以为可以和王建平一起过个团圆的春节。王建刚说,浙江省高院的工作人员联系过他们,让他们把当年的申诉书再递交法院一份。据王建刚说王建平涉及的是1995年8月的那桩案子,法院要与3月20日的那件案子分别调查。

  “萧山的这件事情还在复查,要耐心一点,稍微给点时间。我们1月份刚开始复查,现在是3月份,刚刚过去两个月,肯定不会是拖到两三年、七八年那么长。”3月5日,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说,“现在也很难说复查什么时候会有一个结果,纠错需要经过严谨的法律程序。从当时的历史情况看,这个案子当时由死刑改判死缓已经不容易了,如果他们当时执行死刑了,现在的纠错也无从谈起了。”

  4月28日,王建平获假释。

  文并摄/本报记者 满羿

  (本报记者孙昌銮对此文亦有贡献)

(原标题:萧山出租车命案 18轨迹)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山东原副省长黄胜一审被判无期
  • 体育NBA雷霆4-2火箭 尼克斯4-2绿军 视频
  • 娱乐BBC83岁主播承认性侵13女孩 最小仅9岁
  • 财经资深人士谈最佳买房时机:闭着眼买都赚
  • 科技传苹果公司拟小规模出售低价iPhone
  • 博客马未都:中国大学生缘何投毒杀人
  • 读书周恩来茫然对文革:我做梦也没有想到
  • 教育北京否认毕业生落户限龄歧视 称将调整
  • 育儿3岁女童疑遭邻居男子性侵致下体出血